一、正取:朱○傑1名,另擇優依序備取:潘○泰、楊○勛等2名。
二、備取人員於職務出缺時,視人力運用情形,按名次依序進用(由左而右排列);如獲通知報到人員未於規定期限報到者,以棄權論,並註銷錄取資格;候用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
三、錄取人員於正式報到時,應繳交最近3個月內之合格體格檢查表1份,有關體格檢查醫療院所、項目及合格標準詳見甄選簡章,體格檢查不合格者,註銷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