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114年-第1次建築類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情形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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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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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委託專業廠商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每2年申報1次,有效期限112年10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
- 昇降(電梯)設備:委託專業廠商依「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及維護契約之規定,每月辦理1次一般維護保養。戒護區內3座電梯於每半年辦理1次年度安全檢查,已於113年11月19日辦理,有效期限114年6月13日;行政大樓1座電梯於每年辦理1次年度安全檢查,已於113年11月19日辦理,有效期限114年12月4日。
- 消防設備:委託專業廠商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規定,每年申報1次,申報日期為113年5月30日。
- 高低壓電力設備:委託專業廠商依「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規定及維護契約之規定,每月辦理1次一般維護保養,並於每年2月及8月左右辦理檢驗,113年9月12日辦理。
- 地下水水塔:委託廠商清洗每年1次,113年3月26日清洗完成。
- 空調冰水主機及冷卻水塔:(本機關無此設備)。
- 機械停車設備:(本機關無此設備)。
- 污水處理場:委託專業污水處理廠依「水污染防治法」及委託處理契約之規定,將本監生活污水接管至專業污水處理廠代處理,已簽訂契約期限為112年1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
- 機關內通行道路:依規定每年至少辦理1次定期檢查。檢查日期為113年12月20日,檢查結果機關內通行道路無堆置雜物,路面無破損。並另設巡邏箱5處,每日勤務人員檢查通行道路有無異狀。
- 擋土牆(含地錨):(本機關無此設施)
- 機關內路邊停車場及其遮雨棚:依規定每年至少辦理1次定期檢查。檢查日期為113年12月19日,檢查結果停車場及遮雨棚功能正常,設施完整,路面無破損。每日不定期檢查相關設施或通行道路有無異狀。
- 圍牆:依規定每年至少辦理1次定期檢查。檢查日期為113年12月20日,檢查結果牆體結構完整無裂縫破損情形。
以上12項目如「113年度建築類公共設施維護辦理情形總表及其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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