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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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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白皮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4
  • 資料點閱次數:6579

一、前言

目前適值政府厲行行政革新,積極推動組織再造工程,旨在引進企業績效,透過全面品質管理,形塑顧客導向之行政文化,結合民間充沛資源,擴大社會參與,全面提昇服務品質,一切施政措施均以民眾利益福祉為依歸,針對矯正機關業務特性,我們除秉持前揭方向努力外,亦將持續研究創新各項便民措施,以積極敬業之服務熱忱,提供更便捷、溫馨之優質服務,建立矯正機關、人員新形象,亦期以高品質、高效率之工作團隊再創便民服務新績效及獄政革新新紀元。

二、本監主要業務

    1. 戒護管理:落實勤務責任制度、加強安全檢查工作、管理人員常年教育、隨時檢討戒護管理現況及建立各項管考等業務。
    2. 衛生保健:加強傳染病預防措施、疾病治療、落實尿液、愛滋病、 性病篩檢、督導環境衛生等業務,俾維收容人生命安全。
    3. 行政業務:隨時就行政業務不斷檢討改進、推行行政事務管理資訊化、精簡公文處理程序並貫徹分層負責等提升行政效率作為。
    4. 政風業務:貫徹執行「肅貪行動方案」、積極辦理機關公務機密維護工作、落實執行機關設施安全維護、辦理機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審核、查閱事項及各項業務執行成效檢討等業務。
    5. 作業與技能訓練:加強自營作業、爭取與技術性廠商合作,使收容人在所養成勤勞習慣及出監後能有一技之長。
    6. 教誨教育業務:加強收容人品德輔導、知能輔導、性行考核及文康活動等業務。
    7. 調查分類業務:確實運用直接、間接調查方式及心理測驗工具研判收容人個別差異及特性,擬定個別處遇計畫,並定時複查修正原計畫之偏差,廣泛蒐集資料,建立科學化、個別化的個案資料,有利收容人處遇及管教先機。並落實收容人出監時之更生保護、安置、安養之協助工作,預防再犯維護社會安寜。
    8. 為民服務工作:加強櫃台作業及服務措施、落實申請及陳情案件處理、簡化接見流程、確實執行敦親睦鄰措施。

三、我們秉持下列服務原則竭誠為您提供服務

    1. 慎重處理原則:為民服務案件不論大小,同等重視,慎重處理主動積極精神,儘量為當事人設想,使其困難能得到圓滿解決。
    2. 專業處理原則:嚴格要求承辦員熟悉研究有關制度、法規,務使運用圓熟,能立即回答當事人所提問題,迅速服務,使當事人能於最短時間內獲得正確、滿意之解答。
    3. 雙向溝通原則:以懇切、和藹之態度,處理為民服務工作。嚴守法令規定,對當事人合法要求,儘量協助解決,對當事人不合法要求,亦予以委婉說明。
    4. 採同理心原則:體認當事人心情,對當事人之詢問及陳述,均耐心詳加說明,儘量聽取當事人訴說心中不平,遇有誤解法令者,更要求承辦員須以更委婉方式妥為解釋。

四、我們服務的方向

    1. 依本監訂定年度施政工作計畫,積極辦理為民服務項目,並落實推動與執行。
    2. 推動便民服務自動化,充實電腦設備,建立收容人名籍、保管金等完整資料連線,提供整合服務,加快辦理速度。
    3. 對於郵件、電話及親自來監辦理之申請案件,均隨到隨辦,並簡化處理流程;加強本監業務網路申辦、查詢項目,提供二十四小時不打烊服務。
    4. 結合社會各界提供各項資源,加強辦理為民服務工作。
    5. 設置行政革新信箱(含電子信箱),廣納各界建言,以作為業務推動之參考依據。
    6. 全面提昇服務品質,利用各種集會或常年教育及適當時機,適時實施專業素養及服務態度訓練。

五、我們直接面對民眾提供服務,妥速處理民眾陳情、申請案件

陳情案件:

    1. 隨到隨辦服務:民眾於上班時間到本監陳情請願事件,本監均指派專人親自接待,並耐心聆聽陳情,如當場能予處理,即妥速處理。
    2. 電話陳情服務:對於電話陳情案件,如案情簡單,可以當場答覆的案件,由承辦人員親切、妥適解答,如案情複雜,則做成電話紀錄,交由相關科室依限處理。
    3. 諮詢服務:設置語音查詢系統,指定專人接聽,供家屬查詢接見事宜及收容人相關資料,均迅速予以詳細解說。
    4. 書面答覆:對於民眾書面之陳情,納入公文管理系統全程管制,確實督促承辦人員依限(7日內)妥適答覆。
    5. 為使收容人之反映意見可透過雙向溝通方式表達,本監對於出監收容人均由專責單位作訪談紀錄,如其建言可供參考,則交有關科室作業務改進之依據。
    6. 本監成立有收容人申訴處理委員會,收容人有不服處分之情事時交該委員會作客觀公正之處理。
    7. 人民陳情案件,由秘書依陳情內容分至有關科室交由科室主管親切接待您,並耐心聆聽您的陳情,妥速處理。

申請案件

民眾到監辦理之申請案件,均能隨到隨辦,函件申請者,經查證屬實,辦好後即函寄申請人。

六、加強服務處各項便民措施

    1. 遴派具法律專業知能並具服務熱忱人員,辦理接見、解答法令及其他各項便民措施。
    2. 提供各項便民措施
      • 接見服務場所週邊環境庭園綠美化造景、提供五星級如廁環境、設置藝術櫥窗展示收容人創作並以國、西畫及書法等進行佈置營造親切溫馨且具藝文氣息之候見空間環境,提供到監接見民眾優質服務。
      • 設置公用電話、冷熱飲水機及郵局自動提款機。
      • 設置服務項目、接見登記、寄送物品處理流程標示圖及處理作業時限。
      • 陳列寄物書表範例,並印製寄物單、申請單免費供應。
      • 提供桌椅、原子筆、老花眼鏡等用具,供取用書寫。
      • 候見室放置電視及書報雜誌,供觀賞與閱讀。
      • 建構完成內部環境設施標示英語化,提供外國訪客優質服務。
    3. 廣納建言
      • 設置首長信箱及辦理意見調查。
      • 設置行政革新信箱,廣納民眾革新建言。
      • 戒護區內每間場舍設置有意見箱及政風信箱供收容人反映意見,每週由本監秘書會同政風室開啟處理。
      • 每月召開收容人生活及膳食檢討會各乙次,聽取建言,作為改善依據。

七、簡化申請案件處理流程

    1. 提供寄物單之書表範例:供家屬對照填寫,並簡化表格內容,以節省家屬填寫時間,使處理流程通暢。
    2. 縮短申請領回金錢、物品處理程序:收容人如指定親友領回保管金及物品,須書寫報告,陳述理由及指定親友姓名及關係,經核可後,送交業務承辦單位,即可辦理領回。
    3. 縮短自費延醫之流程:收容人欲自費延醫,只要提出申請,經核可後,即可洽請醫師為收容人診療,以確保收容人之醫療權益。
    4. 簡化申請在監(所)證明手續:舉凡收容人因兵役召集、戶籍變更、急難救助、變更證件及其他必需申請在監(所)證明時,可由家屬將上述相關證件攜至或寄至本監,經承辦人員核對屬實,即繕寫在監(所)證明,經核可用印後,即行發給或立予寄回,將處理流程縮短,可免家屬往返奔波。
    5. 收容人因特殊因素,得申請由本監總務科代為購置乙類成藥。

八、加強接見服務

    1. 簡化接見流程:收容人家屬或親友申請接見,如未攜帶身分證明,凡持有能證明其身分之其他證件,均准予登記接見,並提供預約服務,減少民眾因收容人其他親友已辦理接見致徒勞奔波之情形。
    2. 縮短接見等待時間:本監收容人眾多,接見家屬亦絡繹不絕,為免接見者久候,共開闢26個接見窗口,提帶收容人則分3批輪流提帶,以縮短家屬接見等待之時間。
    3. 收容人家屬接見登記起訖時間,公告於接見室公布欄,供家屬參酌。
    4. 加強電話、遠距、行動接見服務:
      • 為便利收容人家屬因故或遠道不便前往申請接見或收容人因特殊情事急需聯繫,特於戒護區內設置卡式公用電話機3部(含外役分監),凡有下列情形者得申請電話或遠距接見: (1)家屬或最近親屬喪亡或有生命危險。(2)家屬或最近親屬最近3個月,均未與其接見或通信。 (3)配偶或直系血親另收容於於矯正機關。 (4)請求與所屬國或地區之外交、領事人員或可代表其國家或地區之人員接見。(5)機關基於人道考量或認有助於機關管理之必要。
      • 本監於中華民國91年1月奉法務部指示開辦「遠距接見」業務,以達為民服務之目的。提供遠距離收容人家屬及最近親屬,因故不便前往收容人所在之矯正機關辦理接見,可於其方便前往之矯正機關就近辦理遠距接見(例如,住臺北者,可就近臺北看守所辦理),透過視訊設備辦理接見,使收容人及其家屬能透過遠距接見,接受到家人的關懷及鼓勵,以促其在矯正機關內能改悔向上。
      • 本監於中華民國110年1月奉法務部矯正署指示開辦「行動接見」業務。提供家屬及最近親屬使用行動電話於適當處所辦理視訊接見,使收容人及其家屬能透過行動電話透過網路接見,不因刑罰之執行而中斷親情之聯繫,也在疫情嚴峻時期可以提供更安全的接見方式。
    5. 收容人親屬或家屬因有緊急事宜或遠道來監,惟因已為其他親友接見,經查明確實,得酌予增加接見。
    6. 辦理假日接見服務,為方便平日上班、上課不克前來辦理接見之民眾,於每月第一星期日全天辦理接見業務。

九、改善接見、候見處所之環境

    1. 為加強為民服務,除每日派員分上、下午兩次維護服務場所、 候見、接見室及盥洗室之清潔作業,塑造明朗有序、美觀形象外,並裝設公用電話、冷氣、冷熱飲水機、接見用書寫櫃台、寄物單、筆、老花眼鏡、書報雜誌、法令、宗教宣導書刊等各項設施供家屬使用或參閱。
    2. 於本監接見室內明顯處標示各項申請項目處理流程、申請接見作業流程、各項服務項目、申請所需證件、接見時間、摘錄接見有關法令及申請範例,以供家屬參照辦理,讓前來辦理接見家屬,能一目了然,以減少民眾查詢辦理的時間。
    3. 本監為方便來監接見收容人之家屬,明瞭自己接見之梯次及免除排隊等候查詢之困擾,特於接見室裝設接見梯號次告示、語音及抽號碼系統,使等候接見之家屬,都能依序按梯次等候,避免造成擁擠之情形。
    4. 為配合法令規定,家屬寄送食物每次以2公斤為限,特於物品寄送處設置磅秤,供家屬先行試磅,以使檢查作業流暢,縮短家屬等候時間,提升服務品質。
    5. 接見室登記處上方設置「電子公告欄」提供有關各項行政方面訊息,告知前來辦理接見之民眾與家屬。
    6. 舉凡年節或紀念假日「停止」或「照常辦理接見」,皆事先公告,避免收容人家屬徒勞往返。
    7. 對於移監等無法接見收容人隨即通知其家屬,並於接見室及本網站首頁之接見即時訊息內提供當日無法接見名單(呼號),避免來辦理接見時徒勞往返。
    8. 於候見室設置收容人生活園地、伙食展示櫃,使家屬能了解收容人在監生活狀況。
    9. 候見區建置哺乳室、無障礙廁所及兒童遊戲區等友善空間,並設有服務鈴、血壓計及輪椅,提供適當之協助。

十、處理書信發受及送入物品流程

    1. 書信發受之處理流程
      • 發信流程:收容人寄發之書信先登記發信卡,次交由監獄人員檢查有無夾藏違禁物品後,再送交收發室統一寄發。
      • 收信流程:由收發室將收容人之信件送交監獄人員檢查有無夾藏違禁物品後,再交予收容人收受並登記收信卡。
    2. 送入、寄入金錢、飲食及必需物品之處理流程
      • 為加強便民服務,本監依設置之服務窗口,配置適當之人力,以提升櫃台服務品質,方便接見者辦理寄送金錢、飲食及必需物品或提供相關查詢。送入物品應向服務人員出示證明文件,說明並核符送物人與收容人之關係,填寫送入物品申請單,經檢查登記後,再交予收容人,不合規定之物品則當場交由家屬帶回。
      • 收容人欲請家屬寄送物品時,發給申請郵寄包裹報告單,經核准後,由收容人寄交親友按報告單所列物品項目寄送。未經申請或寄入之物品與申請項目不符者,由收容人自行負擔郵費寄回。寄入物品由專責人員檢查登記後交予收容人。

十一、其他為民服務事項

    1. 於貧困及無人接見之收容人,由場舍主管定期造冊免費供應日常必需用品,以嘉惠囚黎。
    2. 為教化收容人由本監廣向外界宣導贈閱圖書,供收容人閱讀,以達潛移默化之效果。
    3. 本監每週派遣外役隊整理、清掃監外四週道路,修剪路樹,疏通溝渠,以維環境衛生。
    4. 為使收容人能改悔向上,適應社會生活,本監利用各種民俗節慶結合社會各團體舉辦各類型富教化、教誨之有意義的活動,使收容人也能感受到社會溫馨的一面。
    5. 本監設置有無障礙設施,提供行動不便之收容人接見家屬使用。

十二、結語

如果您發現我們的服務有任何缺失,歡迎您告訴我們,我們一定儘速處理或改善,如您對本監有任何革新建言,歡迎不吝賜教,讓我們有改進成長的空間。

我們的地址:﹝911﹞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義永路12號

民眾查詢接見、辦理預約接見專線:(08)7785248 及(08)7785438轉814、815。

欲辦理網路預約接見,可登入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站(https://service.mjac.moj.gov.tw/)申辦。

戒護科名籍股:(08)7785438分機218

接見服務台:(08)7785438分機818

民意電子信箱:ptpmail@mail.moj.gov.tw

本監網址:https://www.ptp.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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