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中秋節收容人面對面懇親活動辦理事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2-06
- 資料點閱次數:778
一、依據法務部矯正署109年7月15日法矯署教字第10903006720號函釋,恢復辦理收容人面對面懇親活動。
二、本監訂於109年9月15日(星期二),當日上午9時10分~10時30分、下午2時10分~3時30分,分兩梯次辦理。
三、此次參加懇親為累進處遇級別達一、二級之收容人,請收到懇親邀請函之親屬於109年8月31日前將回函以傳真或郵寄方式(郵戳為憑)寄回本監教化科。
四、懇親當日,辦理懇親活動之收容人只能寄入現金,不辦理物品、食品寄入。
五、懇親當日,收容人及其親屬皆全程配戴口罩並保持社交距離,以降低傳染風險。
六、若收容人親屬近日有發燒、咳嗽等感冒症狀之情形者,將予拒絕入監懇親,以維本機關收容人健康之權益。
七、自本活動公告日起至活動辦理當日,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狀況或防疫需要,視情況停止辦理懇親活動,並將停止辦理訊息公告於本監接見室佈告欄及本監網頁、臉書粉絲團等電子公布欄。